学校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6163银河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添加日期:2023-05-23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甘农大教发〔2022〕1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6163银河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1.无学校纪律处分记录和违法记录;

2.申请转出的学生前一学期(一年级第1学期除外)无不及格课程;申请转入的学生以转出学院条件和学校文件要求为准。

3.一年级第1学期,学生入校以来表现良好,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4.一年级学生可院内和院间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只能院内转专业。

5.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的其它特殊情况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不能转专业条件。

二、基本原则

1.一年级学生转出人数控制在各专业人数5%以内(报名人数超出5%后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以面试考核成绩排序确定);

2.二年级学生转出人数控制在各专业人数10%以内(报名人数超出10%后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以面试考核成绩排序确定);

3.学生只能在同批次、同类别的专业中进行转专业;

4.学生只能申请转一次专业。获准转专业后,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6.转入学生需参加面试考核;

7.各年级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本年级人数的 10%以内。

三、转专业程序

1.学生申请:本学期14周之前,学生所在班级根据学校和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谈话和资格审核。

2.转出学生初审:学生所在班级于第14周内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转出学生名单统一报送至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学院进行考核及谈话,并于第十五周星期五之前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转出学生名单统一报送教务处。

3.转入学生初审: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择优录取的原则,于第十七周星期五前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4.上报及公示:学院按照考核结果排序,根据转专业人数比例,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示后,于第十八周星期五之前将转专业审批表及转入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5.转专业最终名单:以教务处发文为准。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163银河

                  2023年5月23日


上一条:6163银河关于2023年秋季本科教材选用清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6163银河2023年学术报告的通知

关闭